事项名称 教师资格认定
对象 个人
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
办理时间 55个工作日
办理地点
收费标准
联系方式 0976-8822520
申请条件 1、具备中国公民身份;
2、具备《教师法》规定的相应学
3、具备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;
4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;
5、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具有教育学、心理学合格证书。
设定依据 《教师法》、《教师资格条例》、《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》等有关法律,行政法规的规定。
办理材料 1、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;2、《教师资格申请表》(网上填写并打印);3、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(网上填写并打印);4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5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;6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7、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8、非师范类人员还须提供教育学、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9、小二寸数码照片4张(照片后面写上自己的姓名、学科)。以上各类表格及复印件(采用A4纸张复印)均为一式两份,申请人所提供的数码相片需与网上报名所传送的电子照片一致。
表格下载
办事流程

网上报名(申请人)

现场确认(州教育局)

体检(州教育局,5个工作日)

教育教学能力测试(州教育局,20工作日)

网上通告 数据录入(州教育局,7工作日)

名册上报(州教育局,1工作日)

省教育厅审核(省厅师范处)

资格认定表信息录入(州教育局,9工作日)

教育科研
事项名称 教师资格认定
对象 个人
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
办理时间 55个工作日
办理地点
收费标准
联系方式 0976-8822520
申请条件 1、具备中国公民身份;
2、具备《教师法》规定的相应学
3、具备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;
4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;
5、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具有教育学、心理学合格证书。
设定依据 《教师法》、《教师资格条例》、《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》等有关法律,行政法规的规定。
办理材料 1、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;2、《教师资格申请表》(网上填写并打印);3、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(网上填写并打印);4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5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;6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7、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8、非师范类人员还须提供教育学、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9、小二寸数码照片4张(照片后面写上自己的姓名、学科)。以上各类表格及复印件(采用A4纸张复印)均为一式两份,申请人所提供的数码相片需与网上报名所传送的电子照片一致。
表格下载
办事流程

网上报名(申请人)

现场确认(州教育局)

体检(州教育局,5个工作日)

教育教学能力测试(州教育局,20工作日)

网上通告 数据录入(州教育局,7工作日)

名册上报(州教育局,1工作日)

省教育厅审核(省厅师范处)

资格认定表信息录入(州教育局,9工作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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